目前,普通民众对什么是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是什么类型,数字货币有什么特点,各国央行为什么要发展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等问题都有疑问。经济发展启动后,认识还比较模糊,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理论界和权威部门尚未给出数字货币的准确定义。有人认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也有观点认为数字货币是指货币的数字化。国际清算银行(BIS)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以数字形式表示的资产。
从实用的角度来看,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数字货币包括法定数字货币和非法定数字货币;而狭义的数字货币通常是指合法的数字货币。民间自发产生的草根数字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等,目前市面上此类数字货币有2000多种。因为它们不是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所以没有国家信用背书,也没有合法的补偿。并且强制流动性,所以被称为非法定数字货币。另一种数字货币是国家货币发行机构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以下简称“CBDC”)。货币等价物称为法定数字货币。例如,我国正在开发的数字人民币(DCEP)就是其中之一。
合法数字货币除了具有交易成本低、速度快、匿名性高等非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外,还具有超越区块链技术的高科技结晶。与非法定数字货币相比,两者的目的、发行方式、稳定的性能都有所不同。法定数字货币坚持集中管理模式数字货币书,具有较强的国际开放性等特点。基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很多国家都在加快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