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总有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外汇投资”的旗号,大肆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近年来,总有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外汇投资”的旗号,大肆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比起一般的外汇黑平台,这种外汇非法集资平台更加猖狂,集资的金额高达几亿,被骗的投资者通常都是长千上万,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
那么这些打着“外汇投资”旗号的非法集资犯罪有哪些形式和手段?正规外汇投资渠道与打着“外汇投资”旗号的非法集资往往真假难辨,投资者该如何区分呢?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打着外汇旗号非法集资6.3亿元的公司!
非法集资6.3亿元?
2020年底,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公开宣判。
在2011年到2015年之间,被告人沈大金成立创建了江苏欧汇财富、江苏华元天泰,以上公司均不具备投资外汇的监管资质。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诱导多名投资者投资公司旗下的外汇及期货,并且通过招聘业务员宣扬高利率、高收益,还与投资人签订“金融信息服务协议”为掩饰。
最终被告人成立的公司向1400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6.3168亿余元。被告人沈大金将集资款用于借新还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期货、购置房产、银行存款等,造成投资人实际损失2.518亿余元。
被告人沈大金为了让投资者相信其将资金用于外汇投资,方便统一向投资者发布虚假的投资及收益信息,于2014年3月14日在江苏省宜兴市成立宜兴华汇信息公司,主要负责定期向投资者发布虚假投资及收益信息,并安排被告人刘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初,又成立崇泰科技公司,继续宜兴华汇信息公司的上述工作。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告人沈大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在其的指导下编辑推送虚假的投资收益信息以帮助其非法集资。
自2015年2月24日至案发,被告人刘某共帮助沈某某吸收资金近6亿元,造成损失2.5亿余元。
最终,法院根据全案案情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沈大金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产中属于集资款项及由集资款项产生的财产性权益依法处置后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继续追缴涉案集资款项及由集资款项产生的财产性权益,追缴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沈某某继续退赔。
打着“外汇投资”旗号的非法集资犯罪有哪些形式和手段?
交易过程并不透明;他们主要宣传的就是自动跟单的形式,反正向你保证稳赚不赔,而且贴心的说不需要你操作,投资者躺着就能每个月领到收益的利润。投资者可能会不信,但是绝对会投资个几千上万试试水,平台再拿点蝇头小利“勾引”下,一般投资者都会加大投资成本,平台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这也是外汇资金盘不可或缺的一部,通过发展下线,按层级返利的方式不断吸引新的投资者加入。
宣扬“稳赚不赔”的投资;永远在盈利,亏损也有平台帮忙补贴,这样的模式你能禁得起诱惑吗?
投资者该如何区分这种非法集资呢?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第一一定要先查询平台是否正规,特别是外汇平台,如果平台的公司注册在中国就要注意警惕了,基本都是非法平台,更不会持有什么正规的监管牌照,即使拥有监管牌照,上外汇天眼上进行查询即可知道真假。
第二如果遇到过于宣传的赚钱项目,一定要拒绝。比如说平台经常会在一些酒店开设投资鼓动会,或者在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宣传,都要提高警惕。
第三宣扬高利息、稳赚不赔。不法分子为了引诱投资者参加,往往承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
大家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打着外汇旗号的资金盘,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让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